1904年
2月4日,生于广西南宁,祖籍河南光山。
1910年
随母迁居天津。
1913年
入北京平民学校读书。
1916年
考入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。被选为校友会“余兴部”委员和“图书部”书记股干事。
年底,在习作《关于蔡松坡先生逝世的感言》中,发出“振起精神,谋国家之进步”的誓言。
1919年
5月,在五四运动中,组织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,任执委兼讲演队长。
9月,参与组织进步团体觉悟社。
1920年
1月,在觉悟社社刊《觉悟》第一期发表《为什么》一文,反对旧思想、旧习惯,提倡新思想,树立新风尚。
8月,于女师毕业,到北京国立男高附小任教。同月,与觉悟社社员约集北京学生进步团体在陶然亭座谈,探讨挽救中国,改造社会等问题。
1922年
1月,到京师公立第七女子高小任教。
8月,在天津达仁女校任教。
11月,参与组织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和女星社。
1923年
4月,参与创办《女星》。
5月,在《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特刊》3期刊登悼张嗣婧文《姐妹们,起来哟》。
8月,创办女星社女星第一补习学校。
1924年
1月,参与创办《妇女日报》,在创刊号发表《第一天》。参加组建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,任特直委员。
12月,代表天津妇女团体参加迎接孙中山北上活动。同月,参与组织天津妇女国民会议促成会。
1925年
1月,当选天津国民会议促成会总务委员。
3月,出席在京召开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,被选为大会执行委员。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,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。
5月,担任天津妇女国民会议促成会大会主席。
6月,当选天津反帝爱国统一战线组织──天津各界联合会主席团主席。
7月,离津南下,赴广州。
8月8日,与周恩来结婚。同月任中共广东区委妇女部部长,同时任广东国民党省党部妇女部秘书。
11月,以国民党省党部特派员身份到潮汕,协助整理党务,指导妇女工作。
12月,当选广东省妇女解放协会出版委员会委员。
1926年
1月,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,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。在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刊物《妇女之声》陆续发表《民国十四年的广东妇女运动》、《革命的红五月》、《今后的妇女运动和对汕头妇女界的希望》等文。
9月,在国民党妇女部创办的妇女运动讲习所,讲授“广东妇女运动”。
1927年
4月,广州四·一五惨案后转至上海。
7月,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。
1928年
6月至7月,列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。
12月,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支部干事会书记,并兼“直支”刊物《支部生活》主编。
1929年
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、中央直属支部总书记。